更生程序裁定:高雄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655萬債務以11.48%償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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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某由於前夫投資失利而欠下銀行債務,基於多年情誼與夫妻關係,陳某逼不得已只好到處借款來資助償還前夫的債務,然而情勢每況愈下,無論怎麼做都補不回虧損,兩人也為錢財之事日日爭執不休,最終離婚收場。
經濟狀況緊縮,還要扶養年邁雙親與未成年子女,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,身心壓力巨大,身體出了問題影響工作,收支失衡、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惡債纏身。
如若不四處躲債,就要面臨討債催收,一旦工作投保,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實際上卻沒還到多少本金,最後找了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,但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,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,名下不敢有財產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,寢食難安。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陳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,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,最後裁定將原本654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,每期月付金額為10439元,總清償金額為75萬元,清償成數為11.48%,其餘免責,相當於減免掉579萬元不用還!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陳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