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:債務處理不困難!7大方法還清負債,我該選擇哪一種?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20年06月12日 17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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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問題壓得人生活喘不過氣?不斷的催收催繳讓人困擾?

   

放任不管又會使負債金額隨著利息或違約金等名目越滾越大,還要擔心收到法院的通知命令,怕薪資、車子、房屋等財產被強制執行?

   

(延伸閱讀:強制扣薪的真相,停止強制執行扣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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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延伸閱讀:強制執行查封程序的進行

   

就算可以忍受以上狀況,是否想過自己的債務會連累他人?將來若遇到繼承問題,權益也有可能因負債而受到影響。

   

(延伸閱讀:不要替人作保!該知道的連帶保證人責任

(延伸閱讀:債務人的繼承問題?債權人撤銷權?

   

真的要讓自己被債務追著跑一輩子嗎?

   

但即使有心選擇面對,一看到負債金額又覺得太多根本還不完?

   

事實上,處理債務有門道,用對方法輕鬆還款,解決負債帶來的經濟壓力,現階段最為常見的理債方式有七種,分別簡單介紹:

   

債務整合

   

與「代償」差不多意思,簡單說就是向某一家銀行貸款,用以償還其它不同家的銀行債務(比如:信貸、車貸、信用卡費等),此後只要向一家銀行進行還款即可,故有債務整合的效果。

   

優點是債權統一、可降低利息與月付金、信用不會受到影響等。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整合是什麼?較債務協商有什麼不同?

   

債務協商

   

針對銀行債務,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與最大債權銀行(意即欠最多錢的)進行協商溝通,取得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償還方案,依此清償。

   

優點是可減少不必要的利息支出、藉由拉長還款期數降低月付金等。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協商須知!如何用前置協商處理負債

   

變更協商

   

針對已申請過協商的債務人,雖然仍處於按時繳款的狀態中,但出現還款困難的情況,便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變更還款條件方案,依目前薪資收支與銀行重新協商,取得一個新的還款方案。

   

優點是因時制宜,減少債務人的還款壓力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協商繳不出?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可解決

   

毀諾協商

   

同樣也是針對已申請過協商的債務人,當原協議毀諾,但仍有還款意願時,便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,再次協商達成共識,取得新的清償方案後再通知其它家債權銀行,按相同方案比照辦理,值得注意的是,這不僅會改變繳款方式,新還款方案也不一定會比原本的更好。

   

優點是及時止損,避免債務因回歸原利息計算與違約金而變得更多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協商還款逾期未繳?毀諾後的二次協商

   

更生程序

   

針對負債提出一個長達六年(遇特別情事如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之故,最多可延長至8年)、至少每三個月還款一次的清償計劃,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後,債務人便依此進行還款至債務清償。

   

優點是通常具有債務打折的效果,只要履約完畢,大部分債務即視為清償,不必還盡原來的債務本金與利息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更生程序

   

清算程序

   

將債務人的財產全部拿出來變現以償還債務,過程由法院或管理人進行分配,必須注意的是,清算結束後,要由法院裁定免責,剩餘債務才算免除,同時,因清算開始而喪失的公、私權力或資格,也需要聲請復權,並經法院裁定後才能恢復。

   

優點是藉由程序開始,取得債務證明,可以停止利息與違約金的計算,且當清算完畢,若得法院裁定免責確定,剩餘債務就不用還了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清算程序

   

優惠清償

   

向債權銀行協商,將本金或利息打折扣,用優惠的金額一次結清,清償負債。

   

優點是能迅速處理好債務,且將現有債務打折,一次清償可減免日積月累出的利息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可以打折?優惠清償方案一次結清

   

法律協會的建議

   

這麼多的方法,什麼情形適用哪一種呢?

   

實際又要如何進行呢?

   

申請書/聲請狀要怎麼寫?要準備哪些資料?還款方案怎麼談?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?

   

不必憂心!法律協會便是為了輔導民眾正確解決債務而存在。

   

依據每個人境遇的不同,提供最妥適的建議與協助。

   

讓您不再獨自彷徨,面對困難亦有勇氣,風雨路上,我們攜手同行。

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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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於2020年08月21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