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:【債務處理全攻略】6大方式一次搞懂!簡易分析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22年10月24日 16: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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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問題壓得人生活喘不過氣、不斷的催收催繳讓人困擾,但放任不管又會使負債金額隨著利息或違約金等名目越滾越大,還要擔心收到法院公文,怕薪資、車子、房屋等財產被強制執行……

    

(延伸閱讀:強制扣薪的真相,停止強制執行扣薪

(延伸閱讀:房屋被查封怎麼辦?不想被法院拍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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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可以忍受以上狀況,是否想過自己的債務會連累他人?將來若遇到繼承問題,權益也有可能因負債而受到影響。

   

(延伸閱讀:不要替人作保!該知道的連帶保證人責任

       

不想讓自己被債務追著跑一輩子,可即使有心面對,一看到負債金額又覺得太多根本還不完。

   

事實上,處理債務有門道,用對方法才能有效解決負債帶來的經濟壓力。

   

現在常見的理債方式有下列幾種,分別簡單介紹:

           

前置協商

   

針對銀行債務,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與最大債權銀行(意即欠最多錢的)進行協商,取得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償還方案,依此方案清償。

   

優點是可將債權統一、避免分別繳款的麻煩;以及減少不必要的利息支出、藉由拉長還款期數來降低月付金等。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協商須知!如何用前置協商處理負債

   

變更協商

   

針對已申請過協商的債務人,雖然還在按時繳款的狀態中,但出現還款困難的情形,便可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變更還款條件方案,依目前收支狀況與銀行重新協商,取得一個新的還款方案。

   

優點是因時制宜,減少債務人的還款壓力,避免協商毀諾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協商繳不出?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可解決

   

二次協商

   

同樣也是針對已申請過協商的債務人,但這個方案的前提是原協議已毀諾,若仍有還款意願,便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,再次協商達成共識,取得新的清償方案後再通知其它家債權,按相同方案比照辦理。

   

需要注意的是,這個機制會改變繳款方式(從前置協商的統一繳款改回分別繳款),新的還款方案通常不會比原本的好,所以建議在前置協商成立後,不要輕易毀諾哦。

   

優點是及時止損,避免債務因回歸原利率計算與違約金而變得更多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協商還款逾期未繳?毀諾後的二次協商

        

優惠清償

   

向債權人協商,將本金或利息打折扣,用優惠的金額一次結清,清償負債。

   

優點是能迅速處理好債務,且將現有債務打折,可減免日積月累出的利息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可以打折?優惠清償方案一次結清

   

更生程序

   

針對全部債務向法院提出一個長達6年(遇特別情事如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之故,最多可延長至8年)、至少每三個月還款一次的清償計劃,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後,債務人便依此方案進行還款。

   

優點是具有債務打折的效果,只要履約完畢,剩餘未清償完的債務即視為清償,不必還盡原來的債務本金與利息。

   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更生程序

   

清算程序

   

將債務人的財產全部拿出來變現,用來償還債務,過程由法院或管理人進行分配,必須注意的是,清算結束後,要由法院裁定免責,剩餘債務才算免除,同時,因清算開始而喪失的公、私權力或資格,也需要聲請復權,並經法院裁定後才能恢復。

   

優點是能有效處理高額債務問題,視清算財團的價值決定還款金額,只要後續取得法院裁定免責確定,就不必還盡剩餘尚未清償的債務了。

   

更詳細的說明請參閱:債務清算程序

   

法律協會的建議

   

這麼多的方法,什麼情形適用哪一種呢?實際又要如何進行呢?

   

申請書/聲請狀要怎麼寫?要準備哪些資料?還款方案怎麼談?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?

   

不必憂心!法律協會便是為了輔導民眾正確解決債務而存在。

   

依據每個人境遇的不同,提供最妥適的建議與協助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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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於2022年10月25日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