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: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協商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21年01月08日 13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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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人收到債務的催收通知時,可能會發現有些是由資產管理公司負責處理,但自己當初欠款的對象應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才對,這是為什麼呢?

   

簡單來說,這是因為資產管理公司將銀行賣出的不良債權收購,發生債權轉讓的結果。

   

資產管理公司的收購

   

銀行這類的金融機構,對於長期以來都追討不回的債務,會認定為不良債權,並將此不良債權出售販賣,經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話,就會產生債權轉讓的效果。

   

另外,倘若有銀行被合併或倒閉的狀況發生,底下債權也會轉讓至其他債權人手上。

   
債權轉讓至資產管理公司後,資產管理公司就成為債務人新的債主,因此擁有權力去向債務人要求還款清償。

   
這就是為什麼債務人會收到不認識的資產管理公司催收的原因。

   

資產管理公司的追償

   

資產管理公司是如何向債務人要回欠款的呢?

   

其實他們並非暴力討債公司,催繳的方式與銀行金融機構差不多,能做的合法行為不外乎就是用電話、簡訊、信件催收,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(以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等執行名義聲請,可扣薪、扣存款、查封拍賣不動產等),利用法律保障債權。

   

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如何處理

   

由於前置協商的對象僅限金融機構,故資產管理公司並不屬於其中,所以想和資產管理公司商量清償方案的話,需要利用個別協商,無法和銀行統一。

   

不過,如果債務人已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並成立,便可以請求資產管理公司比照協商方案辦理,例如使用相同的利率與期數等。

   

但需注意,這並非法律明文規定,不具有強制力,所以不見得能像與銀行協商那樣將利息減免,結果順利與否端看和資產管理公司協商的技術。

   

另外常見的理債機制,也就是更生清算程序,這兩個程序都可以將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納入處理,但由於更生清算是向法院聲請,需符合一些條件才可以聲請,且過程相對協商來說較為複雜,如有興趣了解更多,歡迎參閱下列文章:

更生程序簡介(點擊文字進入)

清算程序簡介(點擊文字進入)

   

法律協會的建議

   

都說術業有專攻,在債務人在無法自行處理好的前提下,我們當然會建議由專業人士去介入給予幫助。

   

但同時我們也有義務提醒大眾,近年來詐騙日益猖獗,在處理債務的過程中,多注意細節,謹慎防範被詐騙的可能

    

現在處理債務的方式很多,資訊也足夠透明,但根據每個人狀況的不同,各自適合的理債方法也不同,得出的方案與結果更是無法一概而論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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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於2023年04月19日更新

       

其他程序介紹:

       

  hand.png 前置協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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