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生程序裁定:桃園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362萬債務以52.47%償還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14年07月10日 14:5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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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某聽信朋友蠱惑,為投資股票,遂貸款、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基金使用,不料恰逢金融危機,市場氣氛低迷,投資失利告終,甚至要賠上積蓄以填補財務缺口。

   

然而經濟狀況緊縮,還要扶養年邁雙親、未成年子女,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,夫妻之間也因此時常產生爭執,家庭失和、收支失衡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惡債纏身。 

   

如若不四處躲債,就要面臨討債催收,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,遑論本金,又不可能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頻繁換工作,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,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,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。

   
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張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,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桃園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,最後裁定將原本362萬元的債務分8年96期,總清償金額為190萬元,清償成數為52.47%,其餘免責,相當於減免掉171萬元不用還!

   
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張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