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協會:申訴須知專區

作者:管理員 於 2011年04月07日 11:5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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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您對往來金融機構涉及契約內容爭議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時,您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。提醒您!應隨時注意自己私法上的權益,如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即將完成的壓力或契約上的法律問題,請向法律協會諮詢或提起訴訟。
當事人雙方直接協調溝通,最能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,所以建議您直接向該金融機構(所謂金融機構係指本國及外商銀行、信託投資公司、信用合作社、票券公司、信用卡公司。)的管理階級申訴,或者是撥打各金融機構消費者申訴專線。如對往來金融機構的申訴處理結果不滿意時,您也可向銀行局申訴,但希望您明白,銀行局在法律上無權要求或命令金融機構對消費者賠償損失、調降利率、或減免貸款本金、利息及違約金,因為金管會銀行局不是法院,無職權對私權之民事糾紛作出具有拘束力的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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