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置協商核准:前置協商核准 180期2%月付21,170元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16年11月03日 15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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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某聽信親戚的蠱惑,為投資股票,便向銀行借貸,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基金使用,不料恰逢金融危機,市場氣氛低迷,投資失利告終,甚至要賠上積蓄以填補財務缺口。

 

經濟狀況緊縮,還要扶養年邁雙親、未成年子女,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,生活苦不堪言,甚至夫妻之間也因此產生嫌隙終致離婚,家庭失和、收支失衡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惡債纏身。

  

如若不四處躲債,就要面臨討債催收,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,遑論本金,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,收入不高且沒有保障,更別說將來退休後該怎麼過,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,日夜難以安睡。

 
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蔡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將總共884萬元的債務,以328萬元償還,分180期2%利率,每期月付金為21170元,減免掉555萬元不用還!

 
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蔡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