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置協商核准:前置協商核准180期0%月付943元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16年12月26日 15:5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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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某因不慎落入詐騙陷阱,多年積蓄一夕間消失無蹤,林某只好到處借款、向銀行貸款、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日常生活花用,以應付家中開銷,卻仍舊解決不了財務困。

 

經濟狀況緊縮,還要扶養未成年子女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,收支失衡、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惡債纏身。 

 

四處躲債,是為了避免討債催收,一旦工作,辛苦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,遑論本金,最後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陷入失業困境,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,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,名下不敢有財產、害怕被查封拍賣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。

 
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林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將總共47萬元的債務,以17萬元償還,分180期0%利率,每期月付金為943元,減免掉30萬元不用還!

 
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林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