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置協商核准:前置協商核准131期0%月付520元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16年12月26日 16: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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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某與配偶離婚,單親獨自扶養子女,僅依靠一人的收入根本無力負擔整個家的開銷支出,急需用錢、否則連生活費都不夠,遂到處借款、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日常生活花用,卻仍舊解決不了財務困境,經濟狀況如此緊縮,日子難過,收支失衡、入不敷出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背上沉重的負債。

 

如若不躲債就要面臨討債催收,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還利息、違約金都不夠,遑論本金,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,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,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,日夜擔心名下財產被查封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。 

 
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陳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將總共36萬元的債務,以7萬元償還,分131期0%利率,每期月付金為520元,減免掉29萬元不用還!

 
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陳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