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生程序裁定:台北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291萬債務以17.54%償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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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某由於擔任朋友的連帶保證人,對方卻沒有按期繳款、最後杳無音訊,導致債權人轉向保證人討債,使得自身的經濟狀況變得緊繃起來,便只好利用貸款、以信用卡預借現金等方式來維持基本生活花費。
如此情形下,還要扶養未成年子女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,夫妻之間也時常因此產生爭執,家庭失和、收支失衡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惡債纏身。
如若不躲債,就要面臨討債催收,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,遑論本金,又不可能為了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頻繁換工作,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,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,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。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賴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,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台北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,最後裁定將原本291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,每期月付金額為7100元,總清償金額為51萬元,清償成數為17.54%,其餘免責,相當於減免掉240萬元不用還!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賴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