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生程序裁定:台南地院裁定更生方案認可330萬債務以11.08%償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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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某與友人共同創業、開設店面,需要資金,故向銀行借貸、以信用卡預借現金作為資金,但景氣不好,營運狀況不佳,終以歇業收場。
經濟狀況緊縮,還要扶養未成年子女、負責整個家庭的開銷,夫妻之間也因此產生嫌隙,家庭失和、收支失衡的惡性循環之下,無法正常還款,先前的借貸又因利息越滾越大,自此惡債纏身。
如若不躲債多年,就要面臨討債催收,辛苦工作賺來的薪水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,扣掉的錢還利息違約金都不夠了,遑論本金,但又不可能找一份無薪轉勞保的工作而換工作,收入不高又沒有保障,更不敢想將來退休後日子該怎麼過,日夜害怕名下的財產被查封拍賣,轉給他人又擔心背叛或彼此牽累。
身心俱疲、壓力巨大,幸而洪某找到法律協會,在本會的輔導協助之下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,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台南地方法院審酌其收支狀況,最後裁定將原本324萬元的債務分6年72期,第1期至5期每期月付金額為2000元、第6期至72期每期月付金額為5215元,總清償金額為35萬元,清償成數為11.08%,其餘免責,相當於減免掉288萬元不用還!
同時也停止扣薪等強制執行程序,讓洪某可以穩定工作,逐步擺脫過去的債務陰霾,找回正常生活、重建信心、用希望點亮未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