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:協商機制之變更還款條件方案/履約協商/變更協商

作者:秘書長 於 2012年03月13日 11:4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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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還款條件方案

  

此方案也可稱作「履約協商」、「變更協商」。

  

是為協助申請過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的債務人,雖於履約中(即按時繳款)尚未毀諾,但已出現還款困難的狀況,提供變更還款條件方案。

  

其具體內容為再次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,依目前薪資與銀行重新協商,取得一個新的、適合現況的還款方案

  

申請變更還款條件方案的好處

  

剩餘債務可重新協商出一個新的清償方案,有效減少債務人的還款壓力

   

信用註記問題

  

同樣的,變更還款條件方案也會帶來信用註記的問題。

  

信用註記即是俗稱的信用瑕疵,聯徵中心會暫時揭露信用不良紀錄,讓人無法向銀行申辦貸款、信用卡註記期限各機制有不同規定。

  

申請資格或條件限制

  

  • 債務協商/前置協商必須先履約1年以上(含1年),出現還款困難。
  • 每人申請次數以1次為限。

  

注意事項

  

  • 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較著重收入減少與支出增加的證明,故申請前要準備好所需文件
  • 此方案的債務範圍,是依照原協議所納入的債務為主,若有新增的債務,就只能選擇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(毀諾協商、二次協商)了。
  • 最大債權銀行審核通過後,才可以開始依照新的清償方案接續進行繳款。

    

法律協會的建議

   

其實除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,還有另一項機制能暫緩即將繳不出協商的困境,那就是向銀行申請「短暫性延期繳款」,兩相比較之下,後者只是暫時性的,可應急、但無法取得一個新的清償方案。

   

倘若您想申請變更還款條件方案,但對準備文件有任何疑問與困擾,或者不曉得如何與銀行協商,都歡迎向我們尋求協助,法律協會將努力為您爭取滿意的還款方案,千萬別輕言放棄,黑暗過後,即是黎明。

   

債務壓力,法律協會助您分擔,風雨路上,我們攜手同行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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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於2020年02月06日更新